西安一小区近50只流浪猫死亡,疑似被投毒,若属实投毒者将接受怎样的处罚?小区应如何妥善处理流浪动物?

2024-02-22 08:17:55 文章来源 :网络 围观 : 评论

  报警,属于投毒妨碍社会治安!

  西安一小区近50只流浪猫死亡,疑似被投毒,这件事情不知是个人行为还是物业所为?

  我曾经在成都一小区住半个月,晚上确实有流浪猫嚎叫,半天流浪猫出来在小区溜达,有一只小黄猫很亲人,总想让我抱着它。

  流浪猫在小区溜达,有小孩的人跟物业反映,怕流浪猫抓伤小孩。

  于是物业派人投喂老鼠药,老鼠药死了,流浪猫没有老鼠抓,就会饿死,物业这样的想法实在是荒唐,流浪猫你如果不招惹它,它是不会抓人的。

  像西安这种故意投毒,药死流浪猫,应该绳之以法,如果不爱请不要去伤害它们,小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

  听说有的小区给流浪猫搭了窝,这种做法很好啊,流浪猫有了窝,冬天不怕挨冻,给它们定期驱虫、绝育,它们会跟人类共同生存。

  说这些会被不爱小动物人士喷,但还是要说,期盼国家尽快出台小动物保护法,让小动物有人照顾,不过分繁殖,它们会活的很快乐自在的。

  很巧的是,我们小区前段时间也遇到类似的事。

  小区里有几位特别善良特别爱养猫的中年女士,她们自己本身在家就养了几只,这是个人爱好就不说了。

  关键是,她们喂养了一大群流浪猫,还是在邻居家没装修的院子里。

  里面放了好多破盆烂碗,筐子凳子什么的,流浪猫越养越多,经常散步时就看到它们在树丛中间窜来窜去,春天时还天天夜里发出瘆人的叫声。

  这些猫没经过驯养,野得很,不仅乱窜,还到处大小便,很多邻居发现在楼梯口和车库里,经常有它们的粪便。

  邻居们苦不堪言,跟物业人员数次反应也没办法解决,有的邻居直接在群里开骂也没人理。

  如此几次三番的较量之后,突然有一天一位女性在群里发消息骂人,说有人投毒,流浪猫毒死了好多只,连带着她家里的猫也死了两只,说这些人心狠手辣不善良等等。

  群里鸦雀无声,没有人接茬,也没有人安慰。

  其实我们小区的邻居们都很有个性,别说养猫养狗了,很多人还养鸡养鹅养鸽子。

  我个人的见解是,养宠物是每个人的爱好,你养什么都不过分,但有个前提,那就是别影响到别人。

  并不是你家的猫猫狗狗可爱,别人就一定也觉得可爱,有人怕狗,有人怕传染病,有人讨厌动物叫声影响睡眠,各有各的想法和生活。

  你喂养流浪猫,你就把它们放在自己家养,你在小区里养,影响的是所有人的居住权益,你的善心不能绑架全体业主。

  当然投毒是不对的,还是得让物业人员想办法,把流浪猫捕捉并送到专业收养机构,而不是直接投毒,恶化了邻里关系。

  这个投毒啊,刑法意义上指的就是针对人投放有毒物质。爱心人士再跳脚也无济于事,因为法律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猫啊狗的这些毛孩子伴侣家人在没拿到和爱心人士之间有直接亲属关系证明之前,是没法享受权利义务的。

  对了,猫和狗一样,也是物,与人的关系就是物权关系。

  基于这个前提,假如某人的某种投食行为造成了50只猫的死亡,这很简单,正像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国歌一样,每只猫它都是有价值的,可以货币化体现出来,50只也是个不小的数目了,价值可能会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倒是有可能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至于究竟是涉嫌哪个罪名,这还要看嫌疑人的目的动机,他要是因为难以忍受猫的扰民而出手,就是前者;要是仅仅是为了发泄情绪、满足某种心理,没有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后者。简单来讲就是情有可原和无事生非的区别。

  但这次是流浪猫,流浪猫可以视为是无主物。无主物和被抛弃所有权的物一样,都是不受民法保护的,被毁损了也没有侵害到任何人的利益。流浪猫也不是野生动物,不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所以,除了追究行为人乱丢垃圾的责任外,再没有什么可追究的了。

  小区里有几只流浪猫无伤大雅,但是多了确实扰民。随意投喂流浪猫不是爱心体现,反而造成流浪猫群体扩大。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收养代替投喂,或者绝育后放养。

  不过我觉得,爱心人士只会自我感动,基本上不会这么做。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

  

西安一小区近50只流浪猫死亡,疑似被投毒,若属实投毒者将接受怎样的处罚?小区应如何妥善处理流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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